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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活动时间
02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海盐县人民政府武原街道办事处 参与单位:武原街道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
03发放对象
活动期间,在武原街道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小型载客汽车(7座及以下非营运车辆)并开具新车购置发票的消费者(含企业、单位)。
04发放流程及资料
消费者购车时:填写《武原街道春季汽车消费补贴确认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卡(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交给车商完成初步登记。
车辆登记上牌后: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置税电子缴款书、行驶证的复印件交给车商、收据(企业、单位用户),由车商统一收集资料。
资料审核:通过后,由武原街道办事处将补贴款发放至消费者账户。
05补贴标准
购车开票金额(裸车价)10万元(不含)以下车辆,补贴1200元;
购车开票金额(裸车价)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车辆,补贴2500元;
购车开票金额(裸车价)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车辆,补贴4000元;
购车开票金额(裸车价)30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6000元。
06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同一消费用户享受购车消费券补贴不超过3次,参与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及关联企业不得享受购车消费券补贴。
2、活动期间,消费用户应及时准确地提交相关资料,因资料错误、缺少、延误等造成的补贴发放问题由消费者自行承担;各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配合本次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和补贴政策,不可对申请购车补贴的购车人故意降低店内优惠幅度或随意变更开票价格以达到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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